5月12日,在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宁洱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的关键时刻,宁洱县教育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县委、县政府的部署要求,按照县委县直机关党委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示范带动工作的通知》,设置了“党员先锋岗”50个和成立了“党员先锋志愿服务队”6个,共333名党员直接参与创文和脱贫摘帽工作。
县教育局以思想素质好、岗位业绩佳、自律意识强、职工评价高等为标准进行设置50个“党员先锋岗”。设置形式采用由支部研究,报局党委批准确认并授牌。“党员先锋岗”原则上每年推选一次,每次按15%比例表彰,党员可重复当选。“党员先锋岗”实行动态管理。支部每季度对全体党员,特别是先锋岗的党员要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规定进行考核,局党委随时抽查,发现问题督促整改,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及时调整,对出现重大违法违纪、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、职工反应强烈等突出问题的,立即撤销称号,收回标牌。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示范带动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“今年设置‘党员先锋岗’为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评定为优秀等次、且无违纪违法等一切有损党组织形象事宜发生的在职党员”。
县教育局要求6个“党员先锋志愿服务队”广泛宣传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宁洱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和宁洱县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,激励广大党员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者服务精神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要求各支部(总支)要有服务队的名称、口号及队员名单、年度计划、活动内容。
333名党员积极响应号召,在学习中争上游,在工作中挑重担,在生活中做表率,以实际行动为宁洱的发展做出贡献。特别在开展“创文”之初,局党委及各支部(总支)营造氛围,挖掘典型、树立典型、培养典型,50名优秀党员在工作中敢于亮明身份,树立正面形象,在333名党员中形成人人学先进、赶先进、争先进的浓厚氛围。
(宁洱县教育局 郭义才)